致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根据香港UPS对货物规格的限制及计费重量反馈,为避免产生香港UPS拒收货件或者过后产生额外附加费的麻烦,从2011年3月22日起我司所有UPS渠道收货规定要求如下:
1、 单件货物实重大于或等于32KG需加收附加手续服务费RMB40元/件; 2、 任何最长边缘的长度超过149CM或次长边缘超过73CM的包裹需加收附加费RMB40/件; 3、 当单件长度加周长[(2x宽)+(2x高)]之总和超过325厘米但不超过415厘米的包裹可安排,但需加收大型包裹附加费RMB388,另加当月燃油; 4、 我司不承运超过以下三个条件的包裹,被我司操作人员一经发现会拒收。超限制条件如下: 1)任何包裹的最长一边(长度)不超过267厘米; 2)任何包裹的三围之和(即:(宽+高)*2+长)不超过415厘米; 3)任何包裹的计费重不超过68公斤。
备注:因货物运输中转途中会有一定程度的挤压与变形,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我司的收货尺寸规格较UPS的限制来说更严格,以上事宜请知悉,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,谢谢合作!
深圳和丰运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
2010年3月22日 |